讀到〈不要忘記第一個給你機會的人〉這篇書摘,
回想到第一個給我機會的人是誰呢?
第一份行政職是毛遂自薦,請大老代為詢問,
新上任的教務主任是否缺副手?
接下她一年前的位子,
最不放心我的反而是老校長,
因為知道我「犯上」的膽子並不小,
老校長遣詞用字很客氣,
其實說的就是很怕我會欺負長官,
特意叮嚀我要收斂些。
殊不知,接下來經歷的風風雨雨,
她攘外、我安內,
毫無私交的我們也總該建立起革命情感了吧?
原以為我們一起進教務處、也會一起離開,
這是我老派人認定的行政倫理。
然後她只一句話說要我幫她「還人情」,
我便承了燙手山芋,
頂了兩年烏雲罩頂的輔導組長;
而她即使離開行政職卻仍繼續在暴風圈裡負嵎頑抗。
隨著各自生涯選擇,我們漸行漸遠,
先後調離原校之後,
她終於如十年前立下的宏願當上校長,
而我成為另一個人的副手。
人情已了結,善緣便有平靜的句點。
妳既給我信任,我即等同回報妳。
後來,第二個給我機會的人亦如是。
誰又會是第三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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